转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政策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区优化住房限购政策 (一)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限购1套住房。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购买住房,需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查看详情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营商环境,特别是为省内建筑业三级资质企业纾困解难,现对我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查看详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引导我市代建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编制完成了《深圳市建设工程代建标准合同》示范文本(2023),现予以发布,供相关单位参照使用。 特此通知。
查看详情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文件精神,经培训机构自愿申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主管部门遴选、社会公示和备案等程序,确定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等35家单位作为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供有需求的企业和人员自主选择。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培训机构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粤建人函〔2023〕5
查看详情关于发布《建筑施工花篮拉杆附着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团体标准的公告
查看详情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统筹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延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简称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即日起可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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